五营区(局)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东北部,小兴安岭南坡腹地。东经129°06′-129°30′,北纬47°54′-48°19′。东与红星区为邻,西与上甘岭区接壤,南与美溪区、乌马河区搭界,北与友好区、逊克县毗邻。面积1040平方千米。总人口4万人(2004年)。
五营区属中温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。除受纬度、地理条件和大气环流控制外,还受森林和局部地形影响,致使五营林区四季气候变化很大。冬季在极地大陆气团控制下气候严寒、干燥并漫长;夏季受副热带海洋气团的影响,降水集中,雨水充沛,气候湿热,日照时间长,适宜作物生长,但时有洪涝和低温冷害发生;春、秋两季,天气多变,春季多大风,降水少,易发生干旱,秋季降温急剧,常有早霜、冻害发生。年平均气温为0.2度,年降水量为626.9毫米,年日照时数为2190小时,年最大降水量为832.7毫米,出现在85年。无霜期为111天,大于或等于10度的积温为2067.4度,积温最多年份是2000年,为2758.8度,最少年份是76年,积温为1781.6度。
五营区之名称,源于原狩猎堆营。过去,从汤原到乌伊岭进山狩猎,设了不少地营子,五营是猎人和少数民族打猎和采山的住处,因五处堆营而得名。后因此处为东北抗日联军的五处密营而名扬于世。
五营是原属汤原县管辖的林区,1952年10月,设置伊春县后,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,逐渐发展成为小城镇。1955年8月,设立县属五营区,翌年12月设置五营镇。1957年11月,伊春撤县设市后,撤销五营镇,设立伊春市五营区。1960年3月,于区境北部分设五星区。1963年4月13日,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撤销五星区,并入五营区。1964年8月,区人民委员会与林业局合并,实行“政企合一”管理体制,隶属伊春特区,1967年改隶伊春市。